(一)
参展对象:
国内国际从事科学与艺术研究、创作的院校、企业、社会团体和个人
(二) 展品要求:
1. 以科技手段展示艺术;
2. 以艺术手法演示科学;
****特别欢迎表现形式及手法上的原创性和实验性的参展作品****
****根据参展单位内容及要求可特别设置主题展区及其他特殊参展形式****
(三) 展品提供:
1. 平面展品:
1) 图片、摄影照片等展品请提供电子文件,格式要求采用Photoshop,Illustrator,CorelDraw制作的文件,精度300dpi以上。
2) 书画作品请自行装裱。
2. 实物展品:请自行包装完善,能直接放至展台展示。
3. 数码展品:请刻录成光盘形式提供。
4. 所有展品请附100字左右中英文文字说明,包括展品名称、作者姓名、创作理念等内容。
5. 自行搭建展位的参展单位请于2005年4月20日前将搭建方案及效果图上报组委会办公室进行审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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